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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万里行】我市开展劳务派遣合规用工行政指导

来源 :市人社局 访问次数 :606 发布时间:2022-10-14

       为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风险隐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务派遣行业有序发展,市人社局分别于8月24日、25日,召集市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并邀请化工、消防、公共交通、燃气等企业,召开劳务派遣合规用工行政指导会。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市企业的主要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近年来,我市劳务派遣单位数量增长较快,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劳务派遣超“三性”岗位派遣、超比例用工、“假外包、真派遣”、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岗位使用劳务派遣等问题时有发生。

       人社部门工作人员结合《长三角地区劳务派遣合规用工指引》,向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宣传解读了《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劳务派遣法律法规。
       会议强调,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要直面存在的问题,承担起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责任,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自查自纠。
       法律规定:不得超三性岗位派遣或用工。使用劳务派遣劳动者的岗位应当限制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范围之内,不得在公司主营业务岗位使用劳务派遣劳动者。
       不得超比例用工。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劳动者的,要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人员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所有职工数量的10%。
       不得通过劳务外包形式使用劳务派遣。用人单位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认定为劳务派遣用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严肃予以查处。
       不得在化工、消防、煤矿井下等岗位使用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禁止在化工、消防、煤矿井下、交通等事关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重点行业及涉密、核心技术等岗位使用劳务派遣。

       下一步,人社部门将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维权执法力度,严肃处置涉及劳务派遣用工的争议案件和举报投诉,严厉查处劳务派遣用工违法行为。

       今年,市人社部门出台《连云港市劳务派遣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试行)》,建立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监管制度。对全市395家劳务派遣单位开展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结合年度核验结果加强对我市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监管,着力提升劳务派遣单位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促进我市劳务派遣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各县区(功能板块)人社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化工、消防、公共交通、燃气等行业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我市主要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等80家企业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