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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万里行】“看住”港城蓝 连云港设立点位长制度

来源 :连云港市信用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9-05-05

       从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我市正式印发《连云港市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点位长履职办法》(下称《办法》)。作为全国首创的空气管控措施,我市通过该《办法》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港城空气质量稳步上升,让更多的“港城蓝”被市民享用。

       据了解,我市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点位长包括县区级点位长和镇街级点位长。其中,县区级点位长由所在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点位包括各空气质量国、省控点位以及作为考核徐圩新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的“徐圩街道”、“郁洲街道”、“云台街道”等市控点位。镇街级点位长由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担任,点位包括作为考核各乡镇(街道)街道的市控点位。各点位长是本行政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进。

       那么港城的县区级点位长将如何履职呢?《办法》要求县区点位长应围绕市下达的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排定重点治气项目并组织实施。每月至少召开1次空气质量调度会,分析空气质量现状、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部署管控措施。当空气质量出现显著恶化、对完成全年任务有较大影响时,加密调度频次。组织力量对重点区域开展全面排查,建立污染源清单。对在重点区域排查出的销售、使用煤炭的单位以及企业、工地、道路、大型货车、渣土车、堆场、混凝土搅拌站、码头、加油站、餐饮企业等污染源进行整治,逐一销号;协调相关部门,优化渣土车、大型货车等的运输路线。联系辖区内重点治气项目,定期赴现场进行推进,确保项目按时完成。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及时解决大气污染防治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对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依法从严处罚。并定期对镇街级点位长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

       镇街级点位长除了要召开空气质量会商会、分析研判空气质量变化趋势、研究部署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外,当空气质量排名全市倒数前10时,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会议。与此同时,要实时关注空气质量状况,当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时,第一时间安排人员赴现场排查原因、处理问题。此外,还要对辖区内的大气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列出污染源清单并逐一整治、逐一销号。组织开展不间断巡查,重点处理秸秆、垃圾、落叶等露天焚烧以及销售、使用燃煤、各类扬尘、餐饮店和烧烤油烟等污染问题。

       目前,相关点位长名单已经公示。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将对各点位长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进一步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