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万里行】2021年度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考评等级结果出炉
来源 :市住建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3-01-12
近日,市住建局发布通告,根据《连云港市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考评暂行办法(2018修订版)》及相关通知精神,2021年度连云港市市区(不含赣榆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用考评等级结果出炉并予以公布。据悉,此次信用考评根据企业得分按A、B、C、D四个等级评价,其中A级42家,B级118家,C级29家,D级23家。
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信用评分的主要依据为企业客观信用(包括资质等级、银行资信等级等)、经营良好行为(包括表彰信息、纳税情况等)、经营不良行为(包括违法违规、漏报瞒报行为等)、企业社会形象(购房人、舆论、第三方机构评价信息)等。
根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考评结果应用是显而易见的,其中,A级在商品房预售许可方面,开发项目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形象进度达到地面以上建筑总体高度1/5及以上,结合企业销售情况可申请办理预售许可。在重点监管资金使用方面,重点监管资金标准由原来的120%降为105%;重点资金的拨付使用不再按进度节点要求拨付,可依据合同支付条款拨付,但房屋销售后期,需留足工程质量保证金。在特殊监管资金使用方面,对申请商业银行(不含其它融资机构)的贷款本息还款额度,可按借款合同的支付条款审批拨付。对备用金的使用额度结合缴存金额及账户余额由原来的30万元调整为50万元至100万元。
与此同时,信用B级企业,优先推荐行业评先评优。信用C级企业,不予推荐行业评先评优。信用D级企业,不予推荐行业评先评优,企业主要负责人须接受约谈。“D级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作为重点企业进行检查或者抽查,向相关管理部门和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社会公众发出预警等处理。”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D级企业将纳入预售重点监管,对该企业主要负责人或30%以上股份股东在本市参与的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重点监管,提高资金监管强度。有严重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的将列入企业黑名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