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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专栏】寻找可能接触者的通知

来源 :连云港市信用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02-05

       2020年2月4日,经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公布,连云港市赣榆区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检测呈阳性患者。患者宋某某,男,49岁,江苏赣榆城头镇鲍门河村人,现住在城头镇刘门河村,长期在武汉生活工作,从事药品销售行业。2020年1月14日早8时,宋某某从武汉黄陂自驾返回连云港,于当晚8点40抵达赣榆城头镇。1月25日早,自感全身酸痛、发热,9时测体温37.2℃,在家自行服药。1月26日,在其妻子陪同下自驾到赣榆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随即被收入赣榆区人民医院隔离治疗。1月30日,被转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目前病情稳定。现寻找可能接触者:

      1月24日晚,与家人(相某某等5人)及亲戚(吴某某等8人)吃年夜饭。
      1月25日,居家未外出。
      1月26日上午9时,与妻子自驾车前往赣榆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于当日17时30分被收住院隔离治疗。
请以上时段可能与该患者接触的人员,紧急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相关人员看到通知后第一时间拨打所在街道(镇)电话进行登记。   

      2.相关人员不得外出,自行居家隔离观察,并与家人做好隔离防护,监测体温至自最后一次与患者发生接触后的14天。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联系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主动告诉医生你可能与该患者的密切接触史。
      3.相关人员需由所在地卫生院医护人员陪同乘坐指定车辆到定点医院就诊,外出就诊全程需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或N95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居家隔离人员如需咨询,请致电赣榆区疫情联防联控办公室:0518-86225444;赣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18-86260231。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有了你们的紧密配合,我们一定能战胜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