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万里行】司法救助暖了70余名农民工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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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05
“感谢检察院为我们70多名农民工办理司法救助,为我们解决了烦心事,大家非要让我们送面锦旗,表示感谢。”近日,被司法救助人朱某和农民工代表崔某把一面写着“检察大爱为民生、司法救助暖民心”的锦旗和自家种的鲜花,送到赣榆区检察院检察官手中。
2014年5月至7月,朱某受万某雇佣,先后召集农民工70余人为江苏某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栽种树苗、花草等劳务。经双方结算,万某还欠朱某等劳务费18880元,后出具欠条并约定了还款日期。到期后,朱某等经多次索要未果诉至法院。2021年2月2日,赣榆区法院判决万某支付所欠劳务费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朱某申请执行。2021年8月5日,因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将万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今年6月,朱某向赣榆区检察院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民事检察部门受理该案后,积极与法院沟通了解,得知万某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调查发现朱某等人均系农村老年人,生活困难,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立即将线索移送给控申部门检察官。
经调查得知,朱某召集的农民工都系农村留守老人,其中有3人已经去世,目前年龄最大的已81岁。负责召集的朱某患小儿麻痹症致右腿残废,系肢体残废四级,其妻患股骨头坏死,系肢体残废三级。老两口平时靠朱某种植一块两分地的花圃,和承接力所能及的零散劳务维持生活,收入较低且不稳定,无其他收入来源。因召集的部分农民工家庭困难,朱某代为支付劳务费2000余元,这让他的生活更显拮据。
赣榆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朱某等农民工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考虑到朱某生活困难的现实情况以及其他农民工的劳务费问题,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引导朱某等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最终为他们申请到了司法救助金,并全部发放到70余名农民工手中,解决了困扰他们近10年的劳务费困扰,也化解了朱某的心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