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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万里行】市委编办“三重审核”强化事业单位年报保密管理工作

来源 :连云港市信用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9-04-17

       为贯彻落实《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有关保密规定,市委编办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进行三重保密审核,强化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保密管理工作。

       一是事业单位自审。事业单位首先对照相关保密规定对年度报告进行自我审核,对年度报告书是否委托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公示作出明确的说明。

       二是举办单位监审。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需报送举办单位进行保密性审查,并由举办单位对年度报告书出具审查意见,确认该年度报告书是否可以向社会公示。

       三是登记管理部门复审。登记管理部门在审核年度报告过程中,与往年不公示单位名单逐一核对,对本年度公示审查意见产生变化的单位进行确认,确保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符合保密规定要求。

       经审核不向社会公示的年度报告,所有资料均需报送纸质件,保证涉密信息不上网,从源头上避免泄密问题产生,严肃保密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