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万里行】连云港市印发《连云港市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
来源 :连云港市信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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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14
近日,《连云港市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连政办传〔2021〕64 号 )(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印发实施。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提高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坚持遵循法治轨道、着力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更好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在支撑“放管服”改革、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和社会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实施方案》遵循三大原则。一是依法依规,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二是过惩相当,切实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三是审慎稳妥,在社会关注度高、认识尚未统一的领域慎重实施失信惩戒措施。
《实施方案》的任务分工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全面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主要明确梳理规范现行制度,严格规范失信行为认定依据,严格限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范围,以及严格规范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标准。二是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纳入范围和程序主要明确公共信用信息的纳入、共享、公开范围。落实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规范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公开管理。三是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主要要求严格履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程序,依法依规落实失信惩戒清单,依法依规审慎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依法依规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四是建立健全信用主体权益保障机制。主要健全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加大个人隐私权益保护力度,五是加强组织实施保障。主要包括强化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宣传解读,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