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万里行】纳税信用可修复 越早修复越有利
来源 :连云港市信用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9-12-18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等决策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7号),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通过作出信用承诺、纠正失信行为等方式开展纳税信用修复,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纳税人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税收监管机制。